
河北首业恒洋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量具管理制度
1、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生产过程中所使用的通用计量器具的管理。
2、目的 明确公司计量器具的采购、进厂验收、领用、周期验证、报废、保管等各方面的要求,加强计量器具的管理。
3、职责
3.1 质检部负责提出计量器具采购计划,供应部按计划进行采购,质检部送上级机关检定。
3.2 仓库负责通用及专用量具的编号、建帐、保管、发放及报废计量器具的处理。
3.3 质检部负责计量器具的入厂验收、计量器具周期校准计划的编制、通用量具的周期检定管理及内部校准,并对其准确性负责。
3.4 计量器具使用部门负责计量器具的领用、保管、周期(报)送检等工作。
4、管理
4.1 通用量具采购计划的提出 质检部根据实际生产所需量具、种类及数量提出量具采购计划,经总经理审核批准后交供应部办理采购。
4.2 通用量具的入厂验收。4.2.1 供应部采购回的通用量具应附有上级计量管理部门的“检定合格证书”并以此证书送质检部进行验收,质检部收到供应部的送检单 2 天内给出检验结论。
4.2.2 质检部验收合格的通用量具上加刻公司量具管理编号,建立《测量和监控设备台账》。 通用量具编号结构为:GSD ×—×× 量具管理编号(01~99)量具种类代码(以英文字母表示)公司代码量具种类代码 T:代表游标类量具 D:代表螺旋测微量具 B:代表指示表
4.2.3 验收合格的通用量具应贴有表示该量具状态的标识。标识分为“合格”表明该量具状态良好,能够达到其检测精度,测量结果 。“限用”表明该量具部分功能可用或某一测量段测量精度 仅能使用标识上注明的功能或范围。“不合格”表明该量具因超期、未检定、待修理或报废而禁止使用。所有标识均应注明有效 期。4.2.4 仓库在通用量具编号、标识及实物相符的情况下才能办理入库手续,并发放给操作者使用。
4.3 通用量具的保管及发放。
4.3.1 仓库库内所有验收合格的通用量具均应有良好的防锈措施,工作面、工作部位均应涂有防锈油脂,库房内温湿度不能过高,用防锈油纸包裹好。在搬动、贮存过程中禁止摔落、碰撞等情况发生。如怀疑量具失效应立即与质检部联系,避免其流入生产过程中。
4.3.2 因工作需领用通用计量器具的个人或部门,需填写《物料领用单》,注明需领用量具的名称、型号(或测量尺寸、范围)等交部门、公司领导批准后到仓库。仓库根据实际领用的量具编号进行发放,并建立《工具、量具保管登记卡》。
4.3.3 因周期校正不合格或非自然因素造成报废的计量器具,由操作者持质检部填写的《设备报废申请单》到仓库换取新的量具。
4.4 通用量具的周期校准及报废。
4.4.1 每年年底质检部制定下一年度的《计量校准计划》及《通用计量器具周期内校计划》交总经理批准后发各相关部门执行。
4.4.2 周期检定计划到期前十五天由质检部将所涉及到的量具集中送上级计量单位进行检定。
4.4.3 检定合格的计量器具重新贴《合格证》,注明新的有效期再次发放给操作者使用,检定不合格的计量器具张贴《不合格》标识,并填写《设备报废申请单》由总经理 签字后报废处理。质检部应将周期检定时间及结论等记录于《工具、量具保管登记卡》中。
4.4.4 通用量具受检率应为 100,对超期限未送检的责任人将处以 5 元/件/天的罚款,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4.5 通用计量器具的使用、维护与保养。
4.5.1 操作者在使用通用量具前应仔细查看量具零位是否正确,是否在合格有效期内,工作面是否锈蚀,各部分相互作用是否 。如有问题立即送质检部处理,操作者有权拒绝使用不合格量具。
4.5.2 在使用过程中严禁敲打、磁击、带磁等现象发生,严禁将通用量具改作工具使用。量具非正常损坏,责任人应自行赔偿。
4.5.3 通用量具使用完毕后应擦拭干净,放回量具盒内妥善保管,如遇长期不使用还应在工作面加涂防锈油。
4.5.4 量具状态标识不得遗失,违者将处以责任人 5 元/张的罚款。4.5.5 量具管理中的检查、考核由质检部负责。